醫病恩賜(charismata iamaton,林前十二9、28、30;或therapeuo,路九1)與聖經一般論到的醫治(Healing,hygies或hygiaino{;英文︰hygiene,衛生、保健法之來源)不一樣;醫病恩賜一般稱作神醫,是指藉禱告、按手來治病,新約只有上引三節經文論到這種醫治法是聖靈的恩賜(Gifts of the Spirit)。但福音書與書信記載人藉信心得治的事例,則多不勝數,耶穌曾治癒的病人包括各類型︰盲的、聾的、啞的、癱的、長大痳瘋的、患血漏的,甚至死人復活等。使徒亦有類似的恩賜,特別是彼得與保羅。重視神醫恩賜的人認為這是與大使命一起賜下的,為要證明福音的大能(太十18;可六13;路九1,用的是therapeuo{;路九2用iaomai);另有些人認為醫病與傳道主要標記著耶穌在地上時的兩個主要工作,使徒時代可能還具有,日後就很少並存於一個人身上(參H. J. Held, in G. Bornkamm, G. Barth, and H. J. Held, Tradition and Interpretation in Matthew, 1963, p. 246)。

就算耶穌的醫病是在行神蹟的背景下了解(太四23及下;路六18),耶穌的治病與當代希臘宗教的「神人」(theioi anthro{poi),也不能混為一談︰神人是藉神醫叫人相信他們具有神的能力,基督的治病是以治病神蹟說明祂是應驗舊約先知的預言,即祂是上主之僕,和上帝國(Kingdom of God)已然展開(太十六17;參賽五十三4)。基督治病的能力不是證明祂是神,只說明祂就是彌賽亞(Messiah)。

舊約

人的健康與疾病觀念,與他所處的文化有深不可分的關係(F. Martin, 'The Charismatic Renewal and Biblical Hermeneutics', 1978, pp. 1~38)。舊約以色列人的歷史和自我了解,就是與耶和華立約,故他們本於此來了解自己的順逆,先知亦本於此來解釋國家的安危,並且強調悔改回歸是重得「平安」(s%a{lo^m),可作極多種翻譯,健康是其一;中文「康寧」可能比平安較近原意)。

雖然不是每一種疾病均源自人的罪,然而病人健康不全,因此與生命之源的神有隔閡,卻是希伯來人普遍的認識;他們又常把患病歸咎於自己犯了罪,或是受到鬼魔邪靈的侵害,這是他們求神醫治之時,多附有決心離罪為條件的原因(詩三十八2~6,三十九9~12等)。本著這原則,先知描繪彌賽亞時代錫安城的情況時說︰「城內居民必不說︰我病了;其中居住的百姓,罪孽都赦免了。」(賽三十三24)

無論是藉藥物或信心治病,舊約看人得醫治均出乎耶和華;亞撒患病,「沒有求耶和華,只求醫生」(代下十六12,這裡可能暗喻他求的是巫醫),因而受責。以色列人處於古代近東的文化下,對江湖郎中(聖經並不禁止人以土法治病)和巫醫(藉法術)的治病絕不陌生;耶和華信仰由始至終都排斥後者。

被虜後的先知常以選民背約為一種疾病,是只有耶和華才能治癒的(何五13,七1,十一3;賽一5~7,六10);但要完全治癒,不再復患,只能等到彌賽亞時代來臨(賽三十三24),這也是新約耶穌治病的背景。

新約的醫病恩賜

耶穌治病與上帝國及祂的彌賽亞身分之關係,已如上述,我們現要注意的是使徒時代的治病恩賜。

這恩賜源自耶穌差遣門徒去傳福音一事,當無異議︰「耶穌叫了十二個門徒來,給他們權柄,能趕逐污鬼,並醫治各種疾病」(太十1)。他們要「隨走隨傳,說『天國近了!』醫治病人,叫死人復活,叫長大痳瘋的潔淨,把鬼趕出去」(太十7~8;另參可六7~12;路九1~6)。可見最早期傳福音不僅是藉言語,亦有治病的行為和勝過魔鬼的記號,二者合起來稱作「傳福音」(比較太十四14和可六3;路九11;太十九2和可十1;太二十一14和可一17)。方伯看見保羅使巫士以呂馬眼瞎後,「很希奇主的道,就信了」(徒十三12),這是新約醫治恩賜鮮見的反面案例;無論是正面、反面,醫治恩賜與悔改信主同屬宣教的恩賜(徒四4、31,五14~15,九35~42),目的都是見證神的救恩,那就是永遠不朽壞的生命。

雅各書提及另一種醫治(五13~16)︰信徒有病,當請教會長老為他禱告、按手和抹油。這裡重視的不是長老有沒有醫病恩賜的問題,而是長老代表了全體信眾為患者禱告;雅各說︰「出於信心的祈禱要救(so{sei)那病人,主必叫他起來(egerei);他若犯了罪,也必蒙赦免。」這是一個充滿舊約色彩的醫治模式,長老就像舊約的先知,代表一個信仰群體來為患病者禱告,而因信心發出的果效,叫病人的身體得治,和罪得赦免(參上一大段)。這與雅各書的收信人是「十二個支派」的猶太人完全吻合(一1)。

現代教會的醫治恩賜

早期教父作品中,有很多個別教會領袖具有治病恩賜的記載(R. Kydd, Charismatic Gift in Early Church, 1984),他們工作的模式與上述新約的模式非常近似,即包括叫未信者得治和得救,以及叫教會信眾因教會整體的信心而得治;故改革宗認為第一世紀過後醫病恩賜就停止的說法,與歷史記載不符(參B. B. Warfield, Counterfeit Miracles, 1918)。儘管神醫運動的記載,有時會誇大其成功率,又未足以重視失敗的地方,要說它們全是虛構的報告,無論如何都是難以想像的。

今日如同第一世紀,聖靈亦可以把醫病恩賜賜給宣教士,使他們傳講的福音帶著叫整全的人得治的能力;「因為我們的福音傳到你們那裡,不獨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並充足的信心」(帖前一5)。

但醫治恩賜在近代深被注意,主要還是發生在信徒身上。透過電子傳媒的推介,或是具此恩賜的神醫領袖自己擁有的電視節目,信徒再度關注這恩賜,包括正面和反面兩層次。

從正面而言,擁護醫治恩賜的人認為這恩賜具有很深的神學意義︰

  1. 它足以顯示神的力量勝過撒但及罪惡的力量;
  2. 它說明上帝國的降臨;
  3. 這是新生命勝過因罪而引致之身體與靈魂的敗壞;
  4. 驅魔袪鬼(Exorcism)亦屬醫治恩賜的一種,它說明十字架正是人在基督內得自由的明證;
  5. 醫治恩賜有具體的表現──叫人脫離疾病的困擾──和象徵意義,趕鬼是把人從邪惡的記憶釋放的記號。而其總意就是叫人與神復和,享受整全的康寧生命,那就是永生。

近代最顯著的例子是第三波靈恩運動(Charismatic Movement, the Third Wave of),領袖溫約翰(Wimber)所言的「權能醫治」(溫約翰、施凱文著,《權能醫治》,黃莉莉譯,以琳,1989)。溫約翰認為「神醫」(divine healing)與「信心治療」(faith healing)不一樣;「信心治療的主角是人的信心,不是耶穌」,而神醫則是「那位惟一的真神直接介入的結果,祂就是聖經和耶穌基督所啟示出來的神」(《權能醫治》)。人奉耶穌的名為病人禱告,結果是否得醫治並不是具決定性的,最重要的是「順服醫治的命令」(同上);這是早期教父如殉道士游斯丁(Justin)、愛任紐(Irenaeus)、特土良(Tertullian)和諾漥天(Novatian)順命去做的(溫約翰著,《權能佈道》,鄭玉惠、林勝文譯,以琳,1993),也是今日我們要做的。另一位第三波領袖認為,溫約翰帶領的葡萄園運動能在短期內吸引這麼多人加入,主要是因為他傳的道,有神蹟奇事為他做見證所致(C. Peter Wagner, ed., Signs and Wonders Today, 1987)。

反對以神醫吸引人的,未必都認定神醫過了第一世紀就不再賜下,他們提出的意見亦值得參考︰

  1. 神醫不應如溫約翰那樣,被置於事奉的核心;
  2. 這恩賜只賜給某些人,故不宜鼓勵信徒追求;
  3. 神醫恩賜是可模倣的,如透過心理影響等;
  4. 邪靈亦可暫附人身,叫他具有超自然能力,結果對誰都是悲劇;
  5. 要小心傳講神醫的信息,免得人對基督教信息產生不切實際的幻想;
  6. 基督教信息是十字架的信息,不是「無痛宗教」。

總結

我們可以這樣作總結︰保持對聖靈開放又謙卑的態度非常重要,免得我們限制了聖靈自由的運作,或高舉了自己,同時要有謹慎和明辨的心靈,以免邪靈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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