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4日,美國電視臺Discovery Channel播放了“The Lost Tomb of Jesus”《遺失的耶穌之墓》一「紀錄片」(以下簡稱「墓片」);該片由好萊塢名導演詹姆斯∙卡梅倫(James Cameron)與加拿大猶太製片人希姆哈.雅各布維斯(Simcha Jacobovici)二人經過三年聯合製作而成。片中描述八十年代在耶路撒冷的塔皮奧特(Talpiot)找到的一個墓塚,以及從中出土的十個骨頭箱子(ossuary),並嘗試把這些箱子和聖經裡的耶穌拉上關係,再一次掀起了人們對重尋歷史性耶穌的興趣。以下筆者將剖析「墓片」的聲稱,指出其證據的薄弱。

一個家族的墓塚?

雖然多數人沒有質疑「墓片」的這個聲稱,但最早調查塔皮奧特墓塚並撰寫報告的猶太考古學者阿莫斯∙克隆內爾(Amos Kloner)卻有異議。按他的說法,這墓塚原先大概埋葬了三十五人;這麼多的成員不可能來自新約的耶穌的至親家人,即由公元30年(耶穌去世之年)至公元70年(耶京淪陷之年)的同一代家人。事實上,猶太人的墓塚往往也埋葬了與家族有密切關係的奴隸。

與耶穌家人的名字雷同?

墓塚出土的十個骨頭箱子中,六個刻有名字,其中包括「約瑟之子耶穌」、「馬利亞」、「約西」。 「墓片」指出,新約聖經中的耶穌,也有父親名叫約瑟,母親名叫馬利亞,並有一弟弟名叫約西(可6:3)(一個罕見的名字)。不但如此,「墓片」還聲稱,第十個箱子現已失蹤了,而按專家的化學分析,以色列人Oded Golan從八十年代開始收藏、刻有「約瑟之子、耶穌兄弟雅各」字樣的骨頭箱,很可能源出同一墓塚。那麼,「塔皮奧特墓塚一度埋有耶穌及其家人」的理論就更有說服力了,因為按新約聖經的記載,耶穌另有弟弟名叫雅各!

到底「墓片」的這些論證是否真的具說服力?論到約西一名,它是希伯來文約瑟的一種簡寫。它究竟就是「約瑟之子耶穌」箱子所指的那個約瑟,還是家族中另一成員﹖實在無從定奪。此外,骨頭箱紀錄表列出了一個對應的希臘文簡寫(Iose)﹐但它卻與馬可福音裡耶穌的弟弟約西(Ioses)的寫法不同。雖然約西此名較少出現,但卻不是如「墓片」聲稱的絕無僅有。馬可福音就記載了另一個約西(可15﹕40,47) 。在一些抄本裡,巴拿巴的另一個名字就是約西(徒4﹕36)。

至於第十個骨頭箱「失蹤」一說,克隆內爾徹底否認。按他說,由於此箱完全沒有刻字或圖案,也因為現在穢騋念Y箱的架上不夠位置,他們把該箱子改放在洛克菲勒(Rockfeller)博物館的院子裡。再者,這個箱子的大小,跟「雅各」一箱的尺寸不一樣,二者絕不應混為一談。

除此以外,有兩個骨頭箱上所刻的並非新約聖經(或任何經外文獻)所載耶穌家人的名字,其一是「馬太」(Matia) ,另一是「耶穌之子猶大」。奇怪的是,「墓片」完全沒有把這二名字的出現視為對他們看法的不利證據,而是諸多解釋:「馬太」一名也釣鬫菾豆Q亞的先祖名字(參路3 :25-26所載家譜的名字);猶大則是耶穌與抹大拉馬利亞結婚所生的兒子—雖然沒有任何古代文獻聲稱耶穌結過婚並生有子女。

抹大拉馬利亞與耶穌有夫妻關係?

為了證明十個骨頭箱中有一個一度收藏了抹大拉馬利亞的骨頭,「墓片」聲稱其上所刻的希臘名字馬利安尼(Mariamenon)是馬利亞的另一種寫法,馬利亞福音和腓力福音便曾以此指稱抹大拉的馬利亞;至於該箱子上另外刻有的亞蘭字Mara則是頭銜,指主、老師、使徒,很適合用於抹大拉的馬利亞,因按腓力行傳的記載,她曾週遊授徒講學。再者,「墓片」聲稱曾邀請科學家對耶穌和抹大拉馬利亞仍殘留在箱子裡的骨屑進行DNA測試,證實二人並無血緣關係,因此他們二人應是夫妻,生有兒子猶大,很可能就是約翰福音數次提及的「主所愛的門徒」。

「墓片」這兒的聲稱最引人非議。首先,新約從沒有稱抹大拉馬利亞為馬利安尼。事實上,沒有歷史證據顯示馬利安尼在第一世紀是馬利亞的另一寫法。其次,此名字與跟著的Mara是同一個人的兩個名字,抑兩個人的名字,學者們仍在爭論不休。第三,幾乎所有學者都反對「墓片」把Mara視為頭銜、稱號的做法,因為Mara其實是當代女人的名字,有可能是馬大(Martha)的縮寫。再者,「墓片」引用的腓力行傳(寫於主後三百多年的野史﹗)並沒有把腓力的姐妹馬利亞等同於抹大拉馬利亞。

至於DNA的測試結果,也是破綻百出:所收集來化驗的DNA並非來自細胞核,而是來自細胞質的線粒體(Mitochondria) ;測試只能證明兩人並無母系的血緣關係,他們二人可以是父女、同父異母、堂兄妹、叔姪女、甚至主僕等很多其它的關係,「墓片」一口咬定他們是夫妻(並以這個假設作為基礎來計算或然率),正如假設馬太是耶穌的兄弟一樣,是從固有假設推出必然結論的循環論證,這種永遠自圓其說(unfalsifiable)的情況,已偏離了客觀研究的藩疇!

名字組合的或然率排除另一家族的可能性?

當時猶太人的主要名字不多,約有二十分之一的男性叫「耶穌」,約十分之一叫「西門」,約十分之一叫「約瑟」。學者估計,大概每一百個猶太男人中,就有一個叫「約瑟之子耶穌」。按克隆內爾的報導,考古學家曾經在別處先後找到了三、四個刻有「約瑟之子耶穌」的骨頭箱子。所以,當塔皮奧特墓內發現刻有「約瑟之子耶穌」的骨頭箱時,他們絲毫不覺得稀奇。

至於女性的名字,最流行的是「馬利亞」,約有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的女性叫「馬利亞」。新約便曾提過數位馬利亞,除了耶穌的母親之外,還有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抹大拉的馬利亞,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分別見太27: 56;可16:1 ;約19:25)。事實上,在當時任何一個約有十位女性的猶太墓塚裡,其中一人叫馬利亞的或然率是高於百分之九十﹗

反觀「墓片」,用來證明此墓塚不可能屬於另一家族的最重要根據是,家人名字如此雷同的或然率極低,最保守的是六百分之一。可是,「墓片」把每個名字的或然率相乘的做法,在統計學上是絕對錯誤的。再者,根據歷史資料顯示,耶路撒冷當時的居民約有八萬人,那麼,這八萬人中,可以有超過五十個家庭具有同樣的名字組合:有父親叫約瑟,兒子叫耶穌,另有家人叫馬利亞和約西。所以,或然率的計算並不導致「塔皮奧特墓塚一度埋有耶穌及其家人」的結論。 「墓片」只是利用極其選擇性的資料處理,和各樣取巧的手法﹐來製造一種雷同吻合的假象。

其它不利「墓片」結論的考慮

事實上,不利「墓片」結論的因素還有釵h,至少包括以下幾點。

1)通常猶太人的習慣是對非當地人冠以這人的出身地,以便區分,例如福音書中提及古利奈人西門、拿撒勒人耶穌、抹大拉的馬利亞等。同樣,骨頭箱上也有一些冠以地名的人名。塔皮奧特骨頭箱上所刻的名沒有提及地名,似乎死者原是生活在耶路撒冷的人,但根據福音書的記載,耶穌肉身的家人都生活在加利利的拿撒勒,所以他才被稱為拿撒勒人耶穌。

2)連一些非基督教的學者都指出,耶穌既出身於拿撒勒,他家的墳墓應在該處,而非耶路撒冷。

3)以塔皮奧特墓塚之巨大,能夠從山岩鑿出此墓塚,以多個箱子重葬死人骨頭的家族,必須具有經濟能力,來自社會的中上階層。但按福音書的記載,耶穌出身貧寒,連固定居所都付諸厥如;若說他的家人擁有塔皮奧特墓塚,簡直有點不可思議。

4)當然,支持「墓片」的人可以反駁說,若耶穌在耶路撒冷有眾多支持者,他們大可斥資在該處興建他家人的墓塚。如果此說屬實,「約瑟之子耶穌」的骨頭箱應該是最華美的。可是,它卻比墓塚裡的其他一些箱子簡樸,刻上的名字也是極其草率,甚至幾乎不可能從所刻字中辨認出耶穌的名字﹗此外,這說法的一大漏洞是,按歷史記載,耶穌的門徒宣稱他死後第三天墳墓空了,多人曾目睹他復活後向他們顯現,以致他們甘願冒死宣講耶穌是復活了的主基督。這些為耶穌殉道的信徒中,包括了他的弟弟雅各,和一度極力逼迫教會的前法利賽人(相信肉身復活者)保羅。如果這些人一方面把耶穌的屍體移到別處,私下為他和他家人另闢新墓塚,一年後把他的骸骨收藏在箱子裡—正如「墓片」所假設的,另一方面卻對人宣講他復活,並樂於為信仰殉道,這真是匪夷所思的事情!

結論

縱然「墓片」拍攝得引人入勝,當中對塔皮奧特墓塚的發現有精彩的報導,其論證卻是站立不住的,難怪絕大多數的學者對它投不信任票。相反的,基督徒大有理由說,耶穌的復活不僅是歷史上曾發生的奇蹟,更是他們生命中所經歷的事實。基督教的信仰絕對經得起挑戰,基督徒的盼望絕不徒然!

基督工人神學院新約教授
吳羅瑜博士、張達民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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