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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發是阿拉伯語--繼承者的意思,穆氏身故後,他的跟從者中分別有遷士(是最早跟從穆氏的,與穆氏一同在麥加受著逼迫而遷往麥地那),輔士(在麥地那的信眾,歡迎穆氏前往作他們的仲裁人,以至伊斯蘭在那裡得以發展),合發承繼派(強調與穆氏有血統關係的阿里才有資格作承繼者)和穆氏?親派(麥加的古萊氏貴族伍麥葉人)等四派,他們都有意爭奪這領導的寶座,最後遷士與輔士聯合,推舉穆氏的岳父阿布.伯克(他把九歲大的女兒阿依莎送給穆氏為妻)為第一任哈里發。

自穆氏奪得麥加後,訂定規矩,只有穆斯林才能進麥加,非穆斯林要向麥加交重稅,而穆斯林為兄弟,所以免交保護稅。因著利益的原故,吸引了很多部族加入了伊斯蘭。自穆氏身故,麥加的貴族己有人起來表示得啟示為先知,不服阿布的領導。
因此阿布.伯克(632-634年)在哈里發的兩年任內,主要是全力平伏各地區的叛亂或討伐變節的部族。

第二位哈里發是奧瑪(634-644),他是麥加的貴族,上任不久,立刻取消穆氏和阿布的愛將哈立德為總司令和敘利亞行政長官的職務。有人訿評他是嫉妒所致,但他深深了解阿拉伯民族的尚武精神,成功地把伊斯蘭變成向外征服和建立帝國的宗教。伊斯蘭教用古蘭和劍傳教的傳言,就是在這時被強化的。其實是他在戰事中訂明規矩,歸順伊斯蘭者,享有一切穆民所得的自由,投降而不改教者,要繳納重稅,反抗者判以死刑或作奴隸。因此,在他的任內的十年中,伊斯蘭奪得的土地最多,耶路撒冷就在這時落入阿拉伯人手中的。教法的公議,也是他倡導而成。他被譽為是最成功的一位教主。最後他被一波斯人所殺。

奧瑪臨終前指定六位聖門弟子作選舉委員,先後與穆氏兩女兒結婚的奧斯曼(644-656)當選為第三任哈里發。他是麥加統治氏族伍麥葉族的富商,在他任內最聞名的工作就是把古蘭經規定標準本,且下令與標準本有異的經文一律要燒毀。由於奧瑪南征北戰,不單統一了半島,且奪得米所波大米一帶,直到里海,非洲等地,到奧斯曼對外的軍事擴展停頓時,伊斯蘭內部又出現不安的矛盾。結果,由第一任哈里發之子穆罕默德策劃,成功地把奧斯曼刺殺了,但這行動也成了伊斯蘭的內戰序幕。

阿里是穆氏的堂弟和女婿,在穆氏身故時,他已角逐這哈里發地位。經廿多年後,他被選為第四任,本當更有經驗,更能服眾,那知他的競選對手聯同阿布的女兒、穆氏的幼妻阿伊莎以武力反對他,結果兩軍在伊拉克的巴士拉相遇,這為伊斯蘭教的駱駝戰役。雖然阿里獲勝,但伊斯蘭中的戰事接踵而來,由於阿里缺乏領導和判辨時勢能力,所作的決定又未能同時滿足軍隊內主和及主戰兩方戰士的要求,結果在隋芬戰役中,阿里一方雖然獲勝,卻引致主戰派與他分裂,而成哈瓦利吉派,是伊斯蘭最早教派,這也標致著伊拉克的阿里派係與麥加的派係有嚴重的矛盾和分歧直到今天。

阿里的派係後來發展成了什葉派,而麥加的則發展成遜尼派。


羅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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